第32章 再也不见-《掀桌!发疯!不当血包后全家慌了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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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她走到厨房,烧了壶水。等待水开的时候,她拿出手机,开机。

    瞬间,几十条未读消息和未接来电提醒涌进来,屏幕卡了好几秒。她没看,直接打开微信,找到那个置顶的家族群。

    群名很俗气:“幸福一家人”。

    她点进去。最后一条消息是两小时前,王翠花发的:“今天真是开眼了,晚晚那孩子疯得不轻啊。”

    下面一堆亲戚的回复:

    “是啊,怎么能那样对弟弟呢?”

    “听说还把大宝的鞋都剪了?那些鞋可值钱了!”

    “女孩子脾气这么大,以后谁敢要啊。”

    “秀芳也是可怜,养出这么个女儿。”

    林晚晚一条条翻上去,翻了大概五分钟。

    全都是对她的指责,对赵秀芳的同情,对林大宝的惋惜。

    没有一个人问:晚晚为什么会这样?

    没有一个人想:这个温顺了三十年的女孩,为什么突然疯了?

    她退出聊天界面,点开输入框。

    手指在键盘上悬停。

    她该说什么?

    道歉?解释?还是继续沉默?

    不。

    她不想道歉,不想解释,也不想沉默了。

    她要说话。

    说那些憋了三十年的话。

    她开始打字。

    一个字一个字,打得很慢,但很坚定。

    “各位叔叔婶婶、舅舅舅妈、兄弟姐妹:

    我是林晚晚。我在弟弟订婚宴上发了疯——扣了红烧肉,掀了桌子,剪了他的球鞋。

    你们大概都在骂我。但有些事我必须说清。

    三十年里,我一直是‘姐姐’。三岁让奶瓶,七岁让零花钱,十岁从卧室被赶到阳台隔间,一住十二年。

    我‘懂事’到放弃重点高中、放弃喜欢的专业;工作七年,工资卡在妈妈手里,每月只留一千五。他们说我存款是嫁妆,却为弟弟结婚拿出二十万。

    三十二岁,我被催婚几十次。弟弟说:‘姐你快嫁吧,彩礼能帮我凑首付。’

    我最恨的不是重男轻女,而是他们从未把我当人。我只是工具——照顾弟弟、赚钱养家、为他铺路。

    今天我终于疯了。如果一个家让女儿活成奴隶,还配叫家吗?如果一个妈把女儿当提款机,还配当妈吗?

    从今起,我不再是林家的女儿、林大宝的姐姐。

    我是林晚晚,一个决定为自己活的女人。

    我不道歉,也不回头。前路哪怕荆棘,至少是我自己的选择。

    再见。

    不,是再也不见。”

      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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