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(3/3)页 她走到厨房,烧了壶水。等待水开的时候,她拿出手机,开机。 瞬间,几十条未读消息和未接来电提醒涌进来,屏幕卡了好几秒。她没看,直接打开微信,找到那个置顶的家族群。 群名很俗气:“幸福一家人”。 她点进去。最后一条消息是两小时前,王翠花发的:“今天真是开眼了,晚晚那孩子疯得不轻啊。” 下面一堆亲戚的回复: “是啊,怎么能那样对弟弟呢?” “听说还把大宝的鞋都剪了?那些鞋可值钱了!” “女孩子脾气这么大,以后谁敢要啊。” “秀芳也是可怜,养出这么个女儿。” 林晚晚一条条翻上去,翻了大概五分钟。 全都是对她的指责,对赵秀芳的同情,对林大宝的惋惜。 没有一个人问:晚晚为什么会这样? 没有一个人想:这个温顺了三十年的女孩,为什么突然疯了? 她退出聊天界面,点开输入框。 手指在键盘上悬停。 她该说什么? 道歉?解释?还是继续沉默? 不。 她不想道歉,不想解释,也不想沉默了。 她要说话。 说那些憋了三十年的话。 她开始打字。 一个字一个字,打得很慢,但很坚定。 “各位叔叔婶婶、舅舅舅妈、兄弟姐妹: 我是林晚晚。我在弟弟订婚宴上发了疯——扣了红烧肉,掀了桌子,剪了他的球鞋。 你们大概都在骂我。但有些事我必须说清。 三十年里,我一直是‘姐姐’。三岁让奶瓶,七岁让零花钱,十岁从卧室被赶到阳台隔间,一住十二年。 我‘懂事’到放弃重点高中、放弃喜欢的专业;工作七年,工资卡在妈妈手里,每月只留一千五。他们说我存款是嫁妆,却为弟弟结婚拿出二十万。 三十二岁,我被催婚几十次。弟弟说:‘姐你快嫁吧,彩礼能帮我凑首付。’ 我最恨的不是重男轻女,而是他们从未把我当人。我只是工具——照顾弟弟、赚钱养家、为他铺路。 今天我终于疯了。如果一个家让女儿活成奴隶,还配叫家吗?如果一个妈把女儿当提款机,还配当妈吗? 从今起,我不再是林家的女儿、林大宝的姐姐。 我是林晚晚,一个决定为自己活的女人。 我不道歉,也不回头。前路哪怕荆棘,至少是我自己的选择。 再见。 不,是再也不见。” 第(3/3)页