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(2/3)页 缘甲方于[如意楼]营生已久,熟稔稼穑农商之道,麻辣烫与酸辣粉等秘制菜系,声名远播。 乙方慕甲方之能,愿附骥尾,加盟共营。 经双方坦诚相商,遂立此盟契,以昭信守。 一、盟业授许: 甲方特准乙方于辟店营生,许其用甲方之商号、徽记、家传技艺等,以行[如意楼]。 盟期自今日起,三年为期,盟期届满,乙方若守契无过,有优先续约之权。 二、盟金诸事: 需付加盟付给如意楼盟银一千两,此钱于本契立定后一次性付清。 三、甲方权责: 如意楼倾囊相授加盟店所需之技艺、营生诀窍,随时予以指导。 广宣商号声名,使品牌远扬,增其美誉。 乙方权责: 依甲方所嘱,整饬店肆、训诫仆役,以正途奉公守法经营。 定时向甲方呈明经营详情,依期缴纳进货等诸般费用。 悉心维护甲方商号声名,切不可有玷辱之举。 四、守秘之约 双方于盟好期间,所闻对方之商事机密、独门技艺等,皆当守口如瓶。未经对方以墨书应允,不得泄于旁人。 五、背约之惩 若有一方违此盟契,需向对方赔付罚银[五百]贯,并补偿对方因此所受一切损失。 若乙方悖逆盟契,或经营无方,败坏商号声名,甲方有权废止此契...... 第(2/3)页